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、教唆洩密,台北地院今(25)日判決無罪,承審法官認為,過程中馬雖已構成洩密行為,但符合比例原則,此為「依法令行為」的阻卻違法事由,不罰,對此,民進黨立法院團總召柯建銘痛批,馬英九早已承認,有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,法官竟為其脫罪,踐踏司法尊嚴,「奉令的人有罪,下令的人卻全身而退」,無法接受,呼籲檢察官絕對要上訴到底。
柯建銘表示,當初九月政爭,馬英九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,不顧身為總統應有「憲政捍衛者」的神聖責任,竟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原則,棄民主法治如敝屣,要求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逼退法務部長曾勇夫,教唆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,再撤銷王金平黨籍與其立委資格,利用國家機器進行政治鬥爭,使台灣民主大開倒車。
他痛批,法官竟判決馬英九無罪,理由離譜、認定也與卷內事證不符,法官認為馬英九在本案是行使院際調解權,但當時馬英九違法亂紀、毀憲亂政,操作政治鬥爭,根本不是在處理院際糾紛,法官見解不僅毫無憲法常識,更是惡意曲解憲法,恣意擴大解釋憲法第44條,將馬英九的行為解釋為是在處理院際糾紛,故符合刑法第2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,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,成為超越憲法與法律的總統,彷若帝制再現。
柯建銘強調,馬英九早已承認,有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,此種行為已構成教唆洩密的犯罪行為,法官竟為其脫罪,昧著良心枉法裁判,實令人難以信服,踐踏司法的尊嚴,況且,先前黃世銘洩密已被判刑有罪,馬英九教唆洩密竟然得以脫身,「奉令的人有罪,下令的人卻全身而退」,法官如此偏頗馬英九,何以杜全台灣人民悠悠之口,何以相信司法?
柯建銘說,他對馬英九提告,是為了捍衛憲政體制,終結特務治國,「法無上下,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」,今天的判決,相信無人可以接受,呼籲檢察官絶對要上訴到底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-122909809.html兒童書桌樂澄人體工學兒童書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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